课程背景
2019年1月1日起,我国201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全国实施。继个税法及实施条例公布后,又陆续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如何精准把握政策,在实务中如何正确运用,是每一位企业管理者、财税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必须要掌握的内容。为此,财才讲堂特邀国家税务总局权威专家为大家带来权威解答。
1、为什么税目从“十一”至“九”
2、劳务报酬所得与自然人的经营所得如何区别
3、劳务报酬都需要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吗
4、劳务报酬中的按次和按月征收如何区别
5、合伙企业中自然人合伙人所得可以核定征收吗
6、自然人的经营所得可以核定征收吗
7、取得代扣代征税款的手续费需要征税吗
8、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区别是什么
9、CRS实施后,对中国税收居民个人在“避税港”取得的收入要注意什么
10、什么情况下税务机关会对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纳税人启动反避税调查
11、个人无偿赠予如何纳税吗
12、个人从单位取得的哪些福利项目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3、居民与非居民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14、国地税两库并库什么时间能完成并库
15、国地税两库并库后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16、居民个人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什么情况下税收风险分析会认为是高危
17、灵活用工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取得所得适用“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