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开展对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分析,将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提高自然人税收征管水平。税务机关依托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实现了个人所得税从凭证管理走向数据管理。
2018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8年7月28日。
此次修改的总体思路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依法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修改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对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不适应改革需要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保障改革实施所需内容。对其他内容,原则上不作修改。
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1.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2.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3.优化调整税率结构。4.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设立专项附加扣除。6.增加反避税条款。7.完善征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修正案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修正案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为帮助企业准确了解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变化的内容,充分享受税制改革的红利,完善个人所得税的风险管控,特举办本次讲座。